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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亭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17%

时间:2023-08-20 09:28:48    来源: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刘潇繁 枣庄报道

8月18日,山亭区举办“为民医保 满意山亭”新闻发布会。山亭区医保局局长王献伟介绍有关情况。山亭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医保中心主任王连稳,山亭区医保局医保大厅首席代表陈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献伟介绍到,今年以来,山亭区医保局按照区委区政府“1473”总体工作思路,围绕“民生福区”建设,聚焦群众“痛点、难点、堵点”,坚持“开门办医保”,精准施策,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资料图】

(一)完善保障体系,提高待遇水平。全面实施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制度,职工普通门诊纳入报销,全年可报1500元。调整职工医保个账计入办法,为2900名灵活就业人员新建个人账户。统一职工、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及认定标准,职工、居民门诊慢特病病种均为66种。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从3月1日起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增111个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完善门诊大额费用保障,将门诊慢特病及单独支付病种药品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建立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和职工纳入救助范围,对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超过7500元的给予60%的救助,最多不超过3万元。推进城市定制型商业保险健康发展,2023年度共投保22702人,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为主,以“枣惠宝”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二)深化支付改革,减轻就医负担。将18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支付方式改革,纳入率90%。今年以来,区人民医院住院次均费用由同期的7371.72元下降至6317.93元,同比下降1053.79元,次均个人负担额下降至2021元。推进中医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好各项支持措施,开展中医优势病种试点,将山亭区人民医院纳入中医优势病种、中医日间诊疗试点范围,进一步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将346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切实增强谈判药品的可及性。加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全流程管理,截至目前累计458种药品和23种高值医用耗材通过集采在我区实施落地,价格平均下降50%以上,新版药品目录中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启动集采药品进民营医院、药店、村卫生室工作。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将种植牙价格从万元降至3977元以下,大大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三)强化政策宣传,促进全民参保。打开“机关之门”,让医保干部“走基层”,让医保政策“进万家”,让医保服务更接地气。政策宣传上,二维码矩阵、乡村医保主题广场、小区医保版便民信息栏、宣传扇、宣传挂历等等,形式多样,载体丰富,将医保政策宣传与区内文化活动、党派活动、干部培训结合起来。5支民情工作队,多次深入基层,及时解决参保扩面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音”。建立四本台账,紧盯关键群体,提高医疗保险参保精准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9.17%,枣庄市医疗保障局向我区致感谢信。

(四)优化服务流程,打造服务品牌。打开“真诚之门”,把社会各界“请进来”,把意见建议“汇上来”,让医保服务更贴心。扎实开展社会监督员“走流程”,收集意见建议20余条,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打通医保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联合区行政审批局、区卫健局对基层医保经办服务、高频事项办理开展调研。开展“微笑医保 用心服务”主题活动,全力打造“亭满意”服务品牌。加快区镇村三级医保无证明应用场景建设,被新华社点赞,医保进入“刷脸”时代。推进“行政审批不出镇”,积极发挥医保工作站(点)作用,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大力推进联网结算,全面实现普通门诊跨市、跨省联网结算,5家医院实现慢性病门诊跨市、跨省联网结算,47家定点药店纳入职工门诊报销范围。

新闻伴读

发布会现场问答实录

记者:山亭区医保局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连稳:一是住院医保待遇方面。区医保局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方面制定了多个措施。二是“两病”门诊报销方面。政策范围内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85%,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2年的,每连续增加一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可提高到90%。三是普通门诊报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无需复核或检查,整体纳入城乡居民“两病”专项保障范围,报销比例提高到70%,村、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报销。取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基层医疗机构定点数量限制,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达到60%(其中一般诊疗费按80%报销),到2025年,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左右,由现在的200元增至300元。

记者:职工普通门诊可以报销了,这方面的政策你能详细介绍一下吗?

陈艳:自去年12月起全面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保障制度,凡参加我区职工基本医保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人员(含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均可纳入报销范围。我区对纳入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设置一定的年度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实行当年累计计算;支付比例分别为在职职工70%、60%、50%,退休职工75%、65%、55%;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年终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异地就医参保人员符合规定门诊费用也纳入普通门诊保障范围。其中,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按本地待遇标准执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个人首先自付10%后,再按本地待遇标准执行。截至目前,我区纳入职工门诊统筹管理药店已达47家,纳入率63.51%,全市第一,下步患者可将处方流转至已纳入的定点药店,购药时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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