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资料图】
预计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
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00 万元到-16,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00 万元到-2,100 万元;此外,预计
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到 1 万元,2022 年末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000 万元到-70,000 万元。
一、2022 年度业绩预亏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恒康”)与重
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等在重庆签署
了“排他性”《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并购重组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约定对重
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客车”)、重庆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电动”)和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交通租赁”)进行并购重组。框架协议签订后的 2014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
开投集团等公司签署了收购恒通客车 59%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和收购交通租
赁 57.5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在公司与开投集团、重庆市交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重客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签署的有关转让交通租赁 57.5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本公司承诺:
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前五个会计年度内,如交通租赁当年未实现不低于人民
币 3.5 亿元的可分配利润,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交通租赁原股东(指届时依
旧持有交通租赁股权的原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取得与前述净利润对应的资金回报。
由于存在“业绩承诺”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
定的情形(注:第三十九条(七)规定“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其他情形”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11 月 24 日下发《关
于不予核准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2014
年 12 月 2 日,四川恒康向公司作出对此次收购“确保西部资源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受损失”的兜底承诺。
在上述框架协议、股东承诺等背景下,公司从 2014 年 3 月开始陆续累计出
资 13.78 亿元收购了恒通客车 66%股权、恒通电动 66%股权以及交通租赁 58.4%
股权,开投集团作为上述股权收购后的合作方仍分别持有恒通客车 34%股权、恒
通电动 34%股权以及交通租赁 39.95%股权。
罚决定书》(财监[2016]64 号);2017 年 1 月,恒通客车收到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工信装罚[2017]
现场核查评价表》证明,2014 年 8 月 5 日专家和恒通客车已经知晓恒通客车的
CKZ6116HNEVA4 型混合动力城市客车产品“核查的车辆电机与公告申报参数一致,
电车容量与公告不一致”
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开投集团做出赔偿。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庭外达成
和解意见为由,向仲裁庭提交了自愿撤回仲裁申请的《撤回仲裁申请书》,仲裁
庭经研究同意公司撤回申请。
过诉前保全,申请冻结了公司所持有的所有子公司股权。2020 年 11 月,重庆仲
裁委裁决公司应支付开投集团利润补足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违约金等共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开投集团已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获偿上述仲裁款项
共计 5,883.65 万元,其中,包括公司原剩余持有的交通租赁 0.9%股权作价
提逾期付款违约金 11,716.65 万元,相应减少 2022 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约
累计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共计 96,903.54 万元。此外,公司原剩余持有的交通
租赁 0.9%股权,因司法划转将在 2022 年度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4.78 万元,
产生投资损失 337.31 万元(未经审计),并将等额减少公司 2022 年度利润。
开投集团控股比例达 93%的恒通客车在公司收购其股权前实施的违规行为
及被严厉行政处罚的事项,对本公司上述收购的合理性和收购后新能源产业布局
的实现产生了严重影响,并最终导致公司基于搭建和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一
系列投资行为的受益权无法实现,整体利益严重受损。
从 2018 年 6 月开始到 2022 年 1 月,公司 2014 年以来收购的恒通客车、恒
通电动和交通租赁股权陆续被包括开投集团在内的重庆地方国有企业收购或司
法划转,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超过 20 亿元。开投集团在悉数收回其出售
的交通租赁股权后,股权变动期间直接收益超过 5 亿元并同时持有对本公司超过
持续加大。
资金收购了山西通炜选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通炜”)67%股权。但是由
于持续的疫情影响,以及债权人随时可能冻结或进行资产执行的压力,山西通炜
的生产经营在 2022 年度未能如期开展。
二、风险提示
权及资产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存在继续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同时,上述矿山子
公司均暂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收购的从事煤炭洗选业
务的子公司亦未正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仍未取得稳定的营业收入。
承接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函》后,立
即积极沟通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事项。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最终确定
三、其他说明事项
的 2022 年年报为准。
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2021
年末净资产为负值,以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自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2022 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终止上市。公司届时将严格按
照规定向交易所申请停牌,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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