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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ST澄星发布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详情如下:2020年9月25日,宣威磷电与曲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2020年宣流授字003号】,协议约定曲商行对宣威磷电提供短期贷款额度12300万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额度10000万元、承兑汇票贴现额度5000万元,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从2020年9月24日至2021年7月24日止。同日,公司与曲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曲商行与宣威磷电所签订的2020年宣流授字003号《授信额度协议》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之后曲商行与宣威磷电多次签订《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发放贷款本金12300万元。因未能如约偿还借款,曲商行将宣威磷电及担保方起诉至曲靖中院,请求法院按照合同约定判令宣威磷电及担保方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4)
本次诉讼最新进展情况如下:2023年3月30日,公司收到了曲靖中院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2022)云03执466号-1】
1、对被执行人宣威磷电名下的、坐落于宣威市羊场镇清水村委会(羊场工业园区)的以下不动产予以查封:证号为云(2018)宣威市不动产权第0001096号、0001104号、0001708号、0001709号、0002371号、0002372号。
2、以上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叁年。查封期间内不得办理该财产的抵押、买卖、变更、过户等手续。
(二)执行裁定书【(2022)云03执466号-2】
1、对被执行人宣威磷电在曲靖市沾益区恒威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70%股权、会泽龙威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50.67%股权、宣威市荣昌煤磷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宣威市磷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曲靖市澄星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持有的100%股权、宣威市澄安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持有的51%股权予以冻结。
2、上述股权的冻结期限为叁年。冻结期间内不得办理该股权的抵押、变更及股东身份的转移、变更等手续。
(三)执行裁定书【(2022)云03执466号-7】
1、对被执行人宣威磷电名下的、坐落于宣威市羊场镇鸡场村委会(羊场工业园区)的以下不动产予以查封:证号为云(2023)宣威市不动产权第0002262号、0002263号。
2、以上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叁年。查封期间内不得办理该财产的抵押、买卖、变更、过户等手续。
上述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主要从事黄磷、磷酸、磷酸盐等精细磷化工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