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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江苏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全省养老机构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工作。
《方案》规定,此次达标建设范围为全省范围内依法办理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10张及以上的养老机构。力争通过3年努力,稳步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实现日常消防管理规范、风险隐患排查精准、初起火灾处置快速、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的显著提升。
《方案》明确,按照“先重点、再全面,先创建、再提升”的原则,稳步推进不同规模的养老机构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2023年底前,督促指导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2024年底前,督促指导50(含)—1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2025年底前,督促指导5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同步督促指导5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档升级。
为严格规范达标评定工作,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制定了《江苏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评定标准》。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结果分为达标、不达标两个等级;评定要素分为A(严重缺陷)、B(重缺陷)、C(轻缺陷)三类,机构有1个A类项目的即为不达标;综合评定得分在90分以上,B类缺陷不超过5个的为达标。
据悉,此次达标建设时间从2023年8月至2025年12月,分为集中动员部署、全面推行建设、达标验收评定三个阶段实施。